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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被裁员员工怎么赔偿

您有权向相关部门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主张该用人机构对您所拖欠工资抵押物以及非法解除之赔偿金共计2.0个月薪酬;未签订劳务合同而应该享有的双倍工资权益(自入职工厂的第二个自然月起,最长可延长至11个月);加班酬劳等。从您离开本公司之日起,劳动诉讼合乎法规的期限为长达一年。若双方早有签订劳动合同,则按照工作年限每年付出一个月的标准工资;若超过半年但不足一年者,将被视为完整一年进行计算;若仅仅工作了不到半年,最小程度也需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对于非法解除责任的赔偿,将以您在过去十二个月内领取到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其中包含奖励和各类津贴。若用人机构没有按法例提前三十日告知您,还需要额外支付您一个月的标准工资作为替代通知的赔偿费,其数额为您上一个月份的实际应付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最新修订:202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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