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薪资待遇方面,须严格按照
劳动合同所规定的标准进行计算,不得有任何的克扣或
拖欠现象。当工厂决定解雇某位员工时,必须按之前签署的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程序,全部结算清这位员工未领取的薪酬福利部分。
如若工厂未能履行此项合规义务,该员工可向当地的劳动
仲裁机构提出
申诉请求,并主张企业承担违反
解除劳动关系的
赔偿责任以及被错发欠付的
工资。
然而,如果解雇系由于员工本身的严重过失造成,则无需承担额外的
赔偿或
经济补偿责任,只需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让工厂全额支付结欠的那部分工资即可。如有未完成支付的部分,员工仍有权通过向劳动仲裁机关提出申诉,继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
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
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
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