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雇终止申明识为必要事项,其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该文件可作为雇主与员工之间已成功解除
劳务合同之凭证;
其次,能够充分证明
当事人已依照法定程序完成
离职手续;
此外,自雇终止申明还可作为个体自由人身份的证明文件,使得当事人得以依法申请
失业补助金或者寻找新职业机会;
最后,该文件亦有可能对当事人档案转移及其社会保障、
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权益的实施提供便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
劳动者办理档案和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
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