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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算补偿

倘若劳动者并未签署劳动合同,却不幸遭遇用人单位非法开除,那么他们有权主张相应赔偿权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自实际雇佣员工开始的那一天算起,如果超过一个月但不足一整年,仍未能履行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则须向劳动者按照每月两倍数额支付报酬;
同时,对于这种不合法的解约行为,还需支付等同于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最新修订: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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