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为劳动者且仲裁为终局裁决,不服裁决要在收到仲裁裁决书15日内去法院起诉。
(二)若为用人单位且是终局裁决,有证据证明存在适用法律错误等法定情形,要在收到仲裁裁决书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三)若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不服的需在收到仲裁裁决书15日内去法院起诉。注意要严格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权利,否则仲裁裁决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