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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停业时,员工应如何获得补偿

若贵司需停止经营,则需向员工提供相应的补偿。
此种补偿被称为“经济补偿金”,其数额按照员工在职工期间的服务期限计算,即员工每为贵公司工作一整年月,就可以获得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若员工为贵公司提供的服务超过了六个月但未达到一年,那么这些月份将按照一年来进行计算。
对于那些在此之前,也就是尚未达到六个月服务期的员工,同样应给予他们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最新修订: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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