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周六休息日仅享有一天的休息权,因此在此期间内继续进行的工作并不视为
加班,也不必支付相应的
加班费用。但是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员工接受加班任务,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相关的培训机构便有义务向被雇佣者支付应得的
加班工资。所谓“加班薪资”,即是指根据用人单位的生产和工作需求,
劳动者在规定的工作时间之外继续进行生产活动或工作而获取的
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实际上就是延长了其工作时间并带来了额外的劳动力付出,这无疑应该得到相应的
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
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