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雇主必须切实承担以下六项必不可少的义务:
(1)严格遵循并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标准,为职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环境和劳动保障的设施和措施;
(2)明确交代给被雇佣者关于其职务类型以及所需履行任务的充分信息,包括具体的薪酬待遇及细节;
(3)按照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雇主要
加班费,
绩效奖金等合理的劳动收入,同时提供与其职业领域直接关联的福利待遇;
(4)对上岗后的被雇佣者进行适当的职能培训,使其能够适应工作环境且能有效地完成任务;
(5)若是录用了一名员工持续6个月以上,需要实施以实际情况为准则的
工资调整机制,
保证薪资比例与市场平均水平相协调;
(6)任何正规公司都不得把被雇佣者再次派遣至第二家公司就业。《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
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
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
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