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仅十日时间就遭解雇的话,
当事人是否有权获得
经济赔偿呢?这主要取决于所发生事件的详细状况。
首先,如果是由于用人单位单方面无缘由地解除与
劳动者之间的
劳动合同关系,那么,劳动者完全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为之提供相应的经济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经济补偿应当按照劳动者以往在本公司的从业期限来计算,每满一年即表示员工有权享有一个
月工资的金额作为
赔偿。
若六个月以上但未满一年的,也应按照一年来计算;
至于六个月以下的从业期,则可视为两个半月的
工资进行补偿。
其次,若是因劳动者自身行为不当而令公司决定与其
解除合同,那么,该劳动者将无法得到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