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怀有身孕之际,若遭遇了岗位调整及薪资降低之情况,请您不必担忧,可积极主动地与贵司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解决方案。
倘若经过努力仍无法达成共识,您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相关部门提起劳动仲裁。
在此特别提醒您,在怀孕期内,您拥有不容侵犯的不被降低工资的权益。
即使用人单位出于关心爱护女职工的考虑,对您的劳动强度进行适当调整或将您安置于更为适合的工作岗位上,也应确保您的工资待遇维持原状,不可任意降低。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