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进行这样的操作。
当我们因为劳动争议仲裁问题而需要申请法律援助时,我们的申请人(通常情况下是我们的员工个体)有权利向他们所在地区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适当发出申请,同时提供以下这些相关的证件和证明资料:
第一,身份证或其他正式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对于代理人而言,则需要提交具有合法代理权限的证明文件;
第二,经济状况困难的证明材料;
以及第三,与所需申请法律援助事宜直接相关的案件材料。
一旦法律援助中心接收到我们的申请以及相应的材料之后,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如果发现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他们将会指派专业的律师为我们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而且我们的当事人并不需要承担任何律师代理费用。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