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情况下,雇主擅自从员工薪资中扣除服装费是不合法的行为。
当员工在其在职期间,雇主通常会为他们提供相应的工作服以确保其穿着适当,这可视作雇主为员工所提供的必要劳动环境之一。
因此,对于因提供工服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理应由雇主来承担,而非由员工自行承担。
如果雇主因此在员工的工资中扣除所谓的“工服费”,那么这种做法无疑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劳动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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