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公司对待员工旷工问题所采用的方式,可归纳如下:
在员工初次发生此类情况时,企业会采取口头或书面警告的方式,旨在使员工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责令其认真反思;
如若该员工再次出现类似行为,那么企业将会对其进行通报批评,以此给予员工警醒,同时要求其主管领导与之进行深入的面谈,对其进行记大过处分。
如果该员工仍然未能改正,继续第三次出现旷工现象,那么企业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有权利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