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 什么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查看详细>>
  •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成本罪。

    (二)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行为人的行为虽是直接故意的,但其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却不是直接故意的,亦即,其并不希望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

    (三)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国有公司、企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背离市场活动的基本原则,徇私舞弊必然会使国有公司、企业的正常活动遭到破坏,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损害从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四)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就国有公司、企业直接的主管人员来说,主要有以下一些表现,不尊重客观经济规律,对市场需求不作可行性分析和论证,不听取各方面意见,独断专行,致使企业经营决策发生重大失误;管理混乱,规章制度不健全,对于损公肥私,化公为私,侵吞、侵占、私分、挪用公司、企业财产的违法犯罪现象置若罔闻;在经济交往活动中由于种种原因上当受骗后,不主动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违反规定动用企业资金炒股票、期货;违反规定批准拆借资金等。

    查看详细>>
  •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认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只有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时,才构成犯罪。所谓严重亏损,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亏损足以使其丧失清偿到期债务的能力。导致严重亏损的原因很多,包括经营管理不善、天灾人祸、不可抗力等,但构成本罪客观方面的“严重亏损”只能是由于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徇私舞弊行为造成的。所谓破产,是指国有公司、企业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经债权人或债务人申请,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布其消灭的行为。这里所谓无力清偿,是国有公司、企业缺乏清偿债务的能力的客观状态,债务人对于清偿期届满并且债权人已请求清偿的债务,在一定期间内一般(而非个别情形)并且持续(而非暂时的、短期的情形)处于不能清偿的状态。

    查看详细>>
  •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量刑标准

    1、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3、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查看详细>>
  •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立案标准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 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三) 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查看详细>>
  •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六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案(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 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三) 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国有电信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电信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查看详细>>

我要提问 提交

2026-02-05 12:57:44

二手车过户有违章行为怎么办?,想了解违章行为会影响过户吗?

最近回复:

二手车过户时有违章行为会影响过户,必须先处理好违章才能办理过户。解决方案就是去把违章处理掉,缴纳相应罚款,消除违章记录。只有违章处理完毕,车辆状态恢复正常,才能顺利完成过户手续。所以在进行二手车过户前,一定要仔细查询车辆违章情况,及时处理,避免耽误过户进程。

2026-02-05 12:08:46

你好!以租代购的车辆安装行车记录仪能拆吗

最近回复:

以租代购车辆安装行车记录仪能不能拆,得看合同约定。要是合同没禁止拆,且拆时不损坏车辆,一般能拆。但要是合同明确不能拆,拆了就违约,可能担责。解决方案是先看合同咋说,若没限制可拆;若有限制,和出租方商量,经同意再拆,避免后续纠纷。

2026-02-05 09:38:05

怎样起诉他项抵押无效,想了解费用大概是多少?

最近回复:

需要了解详细情况,才能确定是否可以打无效

2026-02-05 09:05:21

合同违约一天该给予的赔偿是多少

最近回复:

合同违约一天的赔偿数额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定。若合同有明确违约金条款,按约定执行,不过当约定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差距过大时,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若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则需赔偿违约造成的损失,涵盖合同履行后的可得利益,但不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损失范围。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签订合同时,明确合理的违约金条款,避免过高或过低,以保障双方权益。 2.发生违约时,守约方应积极收集实际损失的证据,如金钱利息损失凭证、经营利润损失数据等。 3.若对违约金数额有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处理。

2026-02-05 05:25:31

解除无效合同违约会有什么后果

最近回复:

(一)若遇到无效合同,首先要明确合同自始无法律约束力,不用考虑违约问题。 (二)对于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能返还的要及时返还给对方。 (三)若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必要返还,获得财产的一方要进行折价补偿。 (四)判断各方在合同中的过错情况,有过错的一方要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若各方都有过错,就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6-02-05 03:48:16

货款支付的违约金具体标准是多少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当合同对货款支付违约金有约定时,遵循约定执行。不过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能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调整。判断是否过分高于损失,常以违约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作为参考。 (2)若合同未约定违约金,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因违约产生的损失,涵盖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司法实践里,可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一般在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 提醒: 签订合同时应合理约定违约金,避免过高或过低。遇到违约金纠纷,因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2-05 03:19:30

合同因违约解除守约方怎么索赔

最近回复:

1.合同因违约解除,守约方索赔,先看合同约定。有违约金条款,可按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若违约金低于损失,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 2.合同无违约金约定,可要求赔偿实际损失,含直接和可得利益损失,但可得利益损失不超违约方预见范围。 3.守约方要及时防损,否则扩大部分难获赔。索赔时收集证据,先协商,不成则起诉或仲裁。

2026-02-05 02:58:26

另一方在一方违约后应采取什么举措

最近回复:

(一)保留证据,收集合同文本、沟通记录、货物交付凭证等与合同和违约行为有关的证据,为维权做准备。 (二)及时书面通知违约方,明确指出其违约事实,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并采取补救措施。 (三)若违约造成损失扩大,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否则扩大部分损失自行承担。 (四)根据合同约定和违约情况,先与违约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追究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合同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

2026-02-05 02:36:31

合作协议里的违约金该如何计算

最近回复:

1.合作协议违约金计算分约定和法定两种。有约定的按约定算,比如按违约部分金额比例或固定金额,但约定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2.没约定的,按违约实际损失算,包括直接损失(现有财产减少)和可得利益损失(合同履行后可获利益)。 3.确定违约金要遵循公平和诚信原则,综合考虑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等因素。

2026-02-05 02:21:25

因违约解除合同责任不包含的内容有什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非违约方自身过错造成的损失,违约方无需承担责任。这体现了责任自负原则,若损失是由非违约方自身行为导致,不能让违约方承担这部分后果。 (2)正常商业风险损失,像市场价格正常波动带来的损失,不在违约赔偿范围。商业活动本身就存在风险,这类正常风险应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3)不可预见损失,在订立合同时违约方无法预见的损失,违约方不承担赔偿责任。这遵循了可预见规则,限制了违约方的赔偿范围。 (4)非违约方未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违约方不负责赔偿。这促使非违约方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5)纯粹精神损害若无法律明确规定违约方承担责任,不在违约解除合同责任范围内。因为合同主要调整财产关系,精神损害赔偿需有法律依据。 提醒:在合同履行中,双方应明确各自责任,非违约方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