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在合法签署的劳动合同之中,对于薪资待遇进行了明确规定,且从签约之日起就建立了具有充分法律效力和制约力的关系。
在此基础上,双方必须严格依据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职责。
然而,任何一方试图单方面降低工资水平,都将被视为擅自更改劳动合同条款的行为,这无疑是一种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约定的不正当行为。
若因此给劳动者带来实际工资损失,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数额为扣除工资部分的百分之二十五作为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