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我们应该明确指出:
15岁签署劳务合同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这主要是因为,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年满16周岁才被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因此15岁仍被划归为童工范畴,并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
更为重要的是,使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劳动力,无论是何种形式或者目的,都将面临相关执法机构的严厉处罚。
面对这样的情况,用人单位应主动配合,积极接受行政监管部门的处理决定,及时更正自己的用工方式,避免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
对于违反上述法规规定,非法聘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则会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强制整改要求和罚款的处理,情节特别恶劣者甚至有可能面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的严厉制裁。
《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