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用人单位拖欠员工薪资的问题,劳动者在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之前,应当特别关注需要搜集和保存的相关证据材料。
这些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能够明确证实双方建立了实际劳动关系的证据;
其次是可以证明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正常出勤并进行工作的凭证。
此类证据可涵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颁发的工作证件、职业资格证书、考勤记录、同事的证言、过去用人单位支付薪资的工资单据或银行转账记录以及与用人单位负责人的通话录音等等。
若能尽力争取到用人单位直接开具的关于欠发工资的书面证明或欠条,将更为理想。
关于拖欠工资的解决途径,具体如下:
(一)当劳动者遭遇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时,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对所拖欠的工资给予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的赔偿;
(二)劳动者亦可向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请求其介入调查处理;
(三)或者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以寻求公正合理的裁决结果。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