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定义,童工泛指年龄在未满16周岁阶段,且在单位或个人的劳动关系中参与获得经济收益的劳动过程,亦或是进行个体经营活动的少年、儿童。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劳动法并未对17岁是否具备工作资格做出明确规定。
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均明确规定,禁止任何用人单位and/or雇主从不满16周岁的人群中招聘员工。
因此,只要年满17周岁,便不属于童工范畴。
《劳动法》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