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各地区关于失业保险的申请要求有所不同,因此,敬请您关注当地相关部门公布的详细信息,您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来进行失业保险的申请:
失业保险金申领情况表、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失业保险金申领通知单、失业职工登记证明,以及解除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登记表、失业人员档案及其复印件等。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