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指出的是,倘若用人单位尚未与劳动者订立正式的劳动合同,则其应向劳动者支付两倍数目的薪资作为赔偿损失。
接着需要明确的是,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有责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款项。
具体来说,如果用人单位在雇佣劳动者满一个月后仍未与其签署劳动合同,那么自雇佣之日的第二天开始,用人单位就应该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
若劳动者在不满一年的时间内被解雇,用人单位应将支付的两倍工资支付至解雇日期为止;
而若是劳动者在工作满一年后被解雇,用人单位则需将支付的两倍工资支付至满一年的前一日为止,总计为11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