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务人未能按期偿还债务的行为,债权人有权依据法律采取相应措施,其中最为可行且有效的方式就是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
然而,这一做法的基础条件在于,债权人必须持有相应的充分证据,同时确保诉讼期限尚未超过。
这些证据可以涵盖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多种类型的文件,不过请注意,借贷协议中的借据务必要保留其原件,且不得经过任何形式的修改或复制等二次加工处理。
如有明文标注了还款日期的情况,则该诉讼时效将自借款协议规定的还款日期开始计算,为期两年;
反之,若无明确还款日期记录,债权人可随时提出还款请求,自首次追讨之日算起,诉讼时效亦为两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