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署劳动合同会带来以下严重后果:
首先,未签署劳工合同需要支付员工双倍薪资。
因此,当企业决定雇佣员工时,应当尊重法律法规,按照规定支付双倍工资。
若未能如约支付,员工有权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维权。
其次,未签署劳动合同并不会影响到双方之间的聘用关系,员工可以在任何时候终止这种关系,也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假设未签署劳动合同,这将会被视作双方已经建立了无固定期限的雇佣关系。
这对于企业来讲是非常不利的。
再次,即使未签署劳动合同,单位也不能以试用结果不达标作为解聘工具。
反之,如果签署了劳动合同且明确规定了试用期,那么企业即可在试用期内,由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随时予以解聘,同时无需承担任何经济补偿金。
最后,尽管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但为劳动者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仍无法豁免。
根据法律条文,只要员工与企业之间的雇佣关系持续存在,企业都应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履行其相应的义务。
若企业未履行此法定职责,员工有权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