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作证明的出具方式:
须明确载明劳动者的身份信息;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所采用的劳务形式;
双方合作的时间区间;
劳动者当前所在的工作岗位;
劳动者最高之学历水平;
对劳动者健康状况的相关描述;
劳动者的具体薪酬待遇;
以及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以及劳动者个人印鉴以确认该证明真实性的责任条款等重要内容;
最后,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提供相应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