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劳动者在企业内部遭受伤害不幸被认定为工伤,且雇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时足额地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用的话,那么工伤事故所导致的损失便应该由雇主以及工伤保险基金会共同承担,共同支付相应的工伤赔偿款项。
然而,如果在同一情况下,企业并没有遵守上述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用,那所有因工伤产生的相关花费与损失,就将完全由雇主自己来承担。
另外,如果该工伤并非由于企业内部原因造成,而是由于第三方的侵权行为所致,那么受害者有权向侵权方提出人身损害赔偿请求。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可能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