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于工伤的各项处理程序中,无论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还是工伤赔偿事宜,均可由工伤职工亲自申请办理。
首先,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照规定依法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工伤职工有权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明确诊断患有职业病之日开始算,在满1年的期限内,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申报工伤认定。
其次,对于经医治后伤势稳定并已造成将来可能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工伤职工可以向所在区域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最后,工伤职工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劳动合同、工伤认定决定书以及劳动能力鉴定书等相关材料,向工伤保险基金及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