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所述情况,对于工作场所性质各异的公司而言,其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所受事故带来的伤害,其赔偿标准亦有所差异。
其中,处于企业类型的公司中的员工若在工作中遭受工伤,应依照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要求,对其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
而对于直接隶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他们在履行职务过程中遭遇的意外伤害,则需遵循我国颁发实施的《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给予他们合理的经济补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