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税务申报方面,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是可以进行合并计算的。
具体而言,这两种收入将按照纳税年度进行合并处理,以计算出个人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关于综合所得,其适用的税率范围则是从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不等的超额累进税率。
同时,这个税率还会根据个体每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进行相应的级别划分,其中最高一级的税率设置为45%,而最底层的级距则为3%,总体上来说共有七个级别的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