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离职时并不必然需得到单位领导的批准。
若您尚处于
试用期阶段,只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通知即可
解除劳动关系;
而对于正式员工而言,则应提前三十日进行告知。
无论何种情况下,劳动者均无需经过领导批准便可依法行使
辞职权。
同时,企业并无任何权力拒绝支付您的薪资或擅自扣除您的
工资。
如若您在辞职后遭遇
单位拖欠工资的问题,您有权向当地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
若此途径未能解决问题,您还可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
仲裁申请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
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