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失业保险金会直接汇入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中。
若是您有特定需求,希望其不会出现在社保账号里,则建议您亲自前往本地社保专门部门进行领取方式的调整操作。
当参保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之时,务必向当地社保部门提供真实及有效的银行卡卡号信息,以便失业保险金能够准确无误地转入相应的个人开立银行账户之中。
此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失业保险金将由具备资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代为发放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