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已有事实性的
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有责任与该员工签署正式的
劳动合同。
若双方对于
劳动合同期限未能达成共识,任何人皆可以提起终止劳动合约。
而在此情况下,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话,那么它将依据该劳动者在本单位所持续工作的年限,按照一年为单位,向其发放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
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