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薪资发放时间方面,没有明文规定需确保每个月的第一天进行发放;
相反地,如果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有书面协议约定了每月在特定日期发放薪水,那这个指定的日期(例如每月的10号)就无需被视为押金性质。
然而,若公司未能按照此项合约中的期限准时支付薪资,即构成对工资的迟延支付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任何一笔薪酬都须于用人单位和劳工双方商定的日期内进行支付;
而遇到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时,薪水的发放时间也应当相应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