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会保障权益能够顺畅地迁移至其它不同地区,具体流程如下所述:首先,当投保者在新的就业地点依照相关规定成功构建了基本
养老保险关系并开始缴纳相应费用之后,将由雇主或是投保者本人向新参加保险的地区的
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
递交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与延续的详细申请。接下来,需要注意的是,新参与保险的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会在15个工作日之内,严格审核并处理转移与延续申请,只要
符合条件,就会向投保人原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发送接受接纳的函件,同时还会提供相关的信息资料;倘若不符合转移与延续的条件,也会以书面方式向申请方或者投保者做出明确的解释说明。然后,在接到同意接受的函件之后的15个工作日内,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的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会迅速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最后,当新的参保的地区受理到了投保人原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转移过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以及资金时,为了确保每项手续都能在短时间内准确无误地被落实,他们会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相关手续的处理并且会将得到的结果及时地通知给雇主或者投保者。总而言之,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是可以累积计算的,其中中间可能存在空白期,补缴与否均可自行决定。《
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时,基本
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
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
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