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旷工天数是否足以解雇员工这一问题,现行的
劳动法律并未作出明确规定。
然而,关于此类情形,单位可按照其内部的规章制度予以衡量和确定。
若单位已在规章制度内明确指出旷工若干日将被视为严重违反单位纪律,那么便有权依据这些规定对员工采取行动,包括但不限于
解除劳动合同等
处罚措施。
故此,旷工与否及旷工天数长短实际上取决于相关企业的内部管理及规章制度执行力度。《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铁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