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的
社保缴纳达到十五年并选择离职后,我们为您提供以下几种应对策略作为参考:
首先,若您的户籍仍保留在原先所在的单位地点,那么您有权利以灵活就业者的角色在本地继续缴纳包括
养老保险和
医疗保险在内的相关费用;
其次,您也可以考虑把养老保险的关系转移到您
户籍所在地的家乡,然后以个人名义进一步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您希望在原来参与社保的地区申请
退休,那么您还需要继续履行缴纳义务。
因为部分地区的政策倾向于对社保连续中断缴费的人采取不提供服务的态度,因此您只得选择把社保关系转移至户籍所在地以获取退休资格。
根据相应的法律
法规,用人单位有责任主动进行申报并确保按时足额地缴纳各项
社会保险费,除非出现
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否则不能够予以延迟或减少缴纳费用。
同样,员工依法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应当由用人单位负责
代扣代缴,单位亦需要履行每月向所有
劳动者公布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详细情况的义务。
另外,没有聘用工人的个体经营者、没有在用人单位加入社会保险的非全职工作者以及其他以灵活就业形式存在的人员,都可以直接与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联系缴纳其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
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
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