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劳动者忘打下班卡但提供正常劳动的,并不属于
旷工。若无正当理由不去上班的,才算旷工。劳动者旷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
赔偿。劳动者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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