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需先履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必须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劳动者无法从事原工作和另行安排的工作,不能直接以患病为由解除合同。
(二)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平均工资,平均工资为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足额发放医疗补助费。基础医疗补助费不低于六个月平均工资,患重病的额外增加至少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额外增加至少百分之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一)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