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与用人单位约定服务期的,只需提前三天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与否,到时间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
《劳动合同法》第22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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