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遇到劳动争议,若要通过仲裁解决,需注意一般情况下仲裁时效是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比如发现工资少发的那天开始计算。
(二)如果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随时可申请仲裁。但劳动关系终止了,要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
(三)若选择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清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等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举报、投诉的,行政部门不再查处。要是违法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从行为结束之日起算两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