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欠薪维权时,劳动者需提供两类核心证据,分别是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和证明工资情况的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中,劳动合同是最直接有效的材料;若未签订劳动合同,可提供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或服务证、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材料作为补充证明。
(2)证明工资情况的证据需能明确工资数额及发放状态。工资条、工资卡银行流水可直接反映工资标准和发放时间;工作记录、工作量统计、业务合同等能证明劳动成果对应的应得报酬;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沟通的聊天记录、邮件、短信,以及包含工资约定的录用通知等,也可作为认定工资情况的有效依据。
(3)收集证据时需注意三个原则:真实性,确保证据内容未被篡改;合法性,通过合法途径获取证据,不得采用非法手段;关联性,证据需直接指向劳动关系或工资情况,与案件无关的材料不具备证明效力。
提醒:
劳动者日常应注意留存劳动关系及工资相关证据,遇欠薪时可携带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个案情况存在差异,建议根据自身实际咨询专业人士以提升维权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