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用期内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能否主张补偿要视情况而定。若因个人原因提前三日通知单位解除合同,是合法行使解除权,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若因单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如未依法缴纳社保、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未提供约定劳动保护条件等,员工被迫解除合同,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试用期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赔偿金一般适用于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员工主动辞职通常涉及的是经济补偿而非赔偿金。
3.解决措施与建议:员工在试用期内打算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应先明确自身解除原因。若因个人原因,按规定提前三日通知单位。若认为是单位存在法定过错导致被迫解除,要收集好相关证据,如社保缴纳记录、工资发放记录、劳动保护条件相关证明等,以便后续主张经济补偿。单位则应依法履行义务,避免出现法定过错情形引发员工被迫解除合同及补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