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企业协商时,要及时保存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能证明协商过程和内容的证据,以便后续维权使用。
(二)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时,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欠薪事实的材料,配合监察部门调查。
(三)申请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若企业不履行,要尽快申请仲裁,避免错过时效。
(四)直接申请仲裁,需在规定的一年时效内提出,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确保仲裁请求合理合法。
(五)对仲裁裁决不服,在规定的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按照法院要求准备好诉讼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情形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