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劳动者想明确自身劳动赔偿金“N”的数额,可先确定自己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对应一个月工资。工作年限不满一年但满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二)劳动者需了解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若自身月工资高于该平均工资三倍,经济补偿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三)用人单位在计算劳动赔偿金“N”时,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方式进行计算,避免少算或漏算,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