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无过错解除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无主观过错,因客观情况变化而采取的解除方式。这体现了法律在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同时,也考虑到用人单位在经营等客观情况变化时的合理需求。
(2)当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既不能从事原工作,也无法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这是因为劳动者的身体状况已无法满足工作要求。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这促使劳动者不断提升自身能力适应工作。
(4)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商不成时,单位可解除。这保障了用人单位在市场等外部环境变化时的经营灵活性。
(5)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以保障劳动者过渡期间的生活。
提醒: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时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条件,劳动者遇到此类情况要了解自身权益,若有疑问可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