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集体
劳动争议是指有共同理由、
劳动者一方
当事人在30人以上的劳动争议。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在3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我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七条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
仲裁或者
诉讼活动。
申请集体劳动争议,根据《劳动
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六十三条:发生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争议的,劳动者可以推举三至五名代表参加仲裁活动。
代表人参加仲裁的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仲裁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仲裁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集体劳动争议(30人以上)应提交以下材料:
1、推选3至5名员工代表,填写并提交《员工推举代表书》(一式三份,员工本人签名按手印);
2、填写并提交《仲裁请求一览表》(一式三份,员工本人签字认可,员工代表签名);
3、申请书一式2-3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1提供,详细陈述申请理由和请求,本人签名。)
4、有委托
代理人的,需当面签订并提交《
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人的
身份证明
复印件。
5、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核对后留复印件)
6、如当事人的代理人是执业律师的,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律师所函;当事人的代理人是公民的,应提供当事人
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公证机关及当事人所在
居委会和村委会的亲属证明。
7、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
8、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
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
劳动合同、
居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
工资表(单)、
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
处罚凭证和
被开除、
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明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