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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当场出结果吗,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司法实践中,劳动仲裁一般不会当场出结果,且案情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仲裁期限。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
法律依据:
    司法实践中,劳动仲裁一般不会当场出结果,且案情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仲裁期限。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五条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第四十六条
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最新修订: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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