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报酬,劳动者可协商、投诉或仲裁维权。
法律解析:
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日均工作不超四小时、周累计不超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这种用工模式灵活,双方任何一方要终止用工,只需通知对方即可,不用遵循全日制用工严格的解除程序。而且,终止用工时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不过,如果在非全日制用工过程中,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有多种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还能申请劳动仲裁。如果遇到非全日制用工方面的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详细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