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评残赔偿中并不包含误工费,而是以停工留薪期工资替代,以此保障工伤职工在治疗休养期间的收入权益。
职工因工伤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通常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若伤情严重或存在特殊情况,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停工留薪期可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将停止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转而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若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继续治疗,职工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企业应严格遵守停工留薪期工资的支付规定,及时足额发放相关待遇;职工若遇单位未按规定支付的情况,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