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明确指出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问题,要求补足差额。
(二)若协商无果,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差额。
(三)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补足工资差额和支付赔偿金。
(四)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在规定时间内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