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企业单方面转岗,员工可先明确告知企业,变更岗位需双方协商且采用书面形式,有权拒绝企业未协商一致的强行转岗。
(二)若企业因员工拒绝转岗而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条、解除合同通知等,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企业支付赔偿金,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三)若企业转岗合理,员工应先了解企业的理由和需求,如果认为不合理,及时与企业沟通提出异议,不要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