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公司破产欠员工工资时,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责任,股东按认缴出资额或认购股份承担有限责任,一般法定代表人个人不担责,但特定情形下法定代表人需承担责任。
法律解析: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作为独立法人组织,应以其全部财产对包括员工工资在内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通常情况下,法定代表人个人不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存在两种特殊情形时法定代表人需承担责任,一是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出资的,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二是法定代表人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若遇到公司破产欠薪且怀疑法定代表人存在上述特殊情形,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